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的通知第四十九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修改本社章程,须经理事会或者半数以上具有表决权的成员提议;理事会拟订修改草案并提交成员大会审议通过后,新章程方可生效。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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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的通知第四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