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的通知 / 第四十九条独立法条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的通知第四十九条第七章 附 则第四十九条修改本社章程,须经理事会或者半数以上具有表决权的成员提议;理事会拟订修改草案并提交成员大会审议通过后,新章程方可生效。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