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的通知第三十七条
第四章 资产经营和财务管理
第三十七条
本社在固定的公开栏每季度〔月〕公开一次财务收支情况;随时公开集体重大经济事项。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及时公开上年度资产状况、财务收支、债权债务、收益分配、预决算执行等情况。财务公开资料须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资产经营和财务管理
本社在固定的公开栏每季度〔月〕公开一次财务收支情况;随时公开集体重大经济事项。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及时公开上年度资产状况、财务收支、债权债务、收益分配、预决算执行等情况。财务公开资料须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