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的通知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的通知第三十六条第四章 资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第三十六条本社各项收支须经理事长审核签章,重大财务事项应接受监事会(执行监事)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