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的通知第十五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

(二)审议、修改本社各项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相关人员取得或丧失本社成员身份事项;

(四)选举、罢免理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

(五)审议、批准理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

(六)审议、批准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任期;

(七)审议、批准理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以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薪酬;

(八)审议、批准本社集体经济发展规划、业务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年度收益分配方案;

(九)审议、决定土地发包、宅基地分配、集体经营性资产份额(股份)量化等集体资产处置重大事项;

(十)对本社合并、分立、解散等作出决议;

(十一)法律、法规、政策和章程规定应由成员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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