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的通知第十二条
第二章 成 员
第十二条
本社成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关心和参与本社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维护本社的合法权益;
(三)依法依约开展集体资产承包经营;
(四)积极参加本社公益活动;
(五)法律、法规、政策和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成 员
本社成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关心和参与本社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维护本社的合法权益;
(三)依法依约开展集体资产承包经营;
(四)积极参加本社公益活动;
(五)法律、法规、政策和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