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的通知第十条

第二章 成 员

第十条

下列人员丧失本社成员身份:

(一)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的;

(二)已取得与本社没有隶属关系的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

(三)自愿书面申请放弃本社成员身份的;

(四)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五) ;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丧失成员身份的。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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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的通知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