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国家铁路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 第七条独立法条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国家铁路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第七条第二章 审查机制和程序第七条政策起草部门可以就公平竞争审查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向局公平竞争审查办公室咨询,对存在较大争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咨询或提请协调。制定机关铁路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