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国家铁路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第三条

第二章 审查机制和程序

第三条

国家铁路局实行起草部门自我审查工作机制,由负责起草政策措施的业务部门或单位(以下简称政策起草部门)开展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国家铁路局设立公平竞争审查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科技与法制司承担。

制定机关
铁路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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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国家铁路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