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国家铁路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第十五条

第三章 审查标准

第十五条

其他标准。

(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制定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政策措施;

(二)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

制定机关
铁路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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