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的通知 / 第七条独立法条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的通知第七条第七条申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须提交《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申报表》和初验报告。制定机关国家民委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