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的通知第一条

第一条

为规范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更好发挥示范区示范单位引领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相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民委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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