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际航空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第八条
第二章 国际航空运价核准与备案
第八条
民航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外国政府签订的航空运输协定或者协议,综合考虑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社会承受能力和货币兑换率等因素,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申报的国际航空运价进行核准。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国际航空运价核准与备案
民航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外国政府签订的航空运输协定或者协议,综合考虑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社会承受能力和货币兑换率等因素,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申报的国际航空运价进行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