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加强电网调峰工作若干规定》等文件的通知第六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各电管局、电力局要根据本规定的要求与各电网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建立相应的调峰工作责任制与奖惩办法。实施细则等应报能源部备案。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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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强电网调峰工作若干规定》等文件的通知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