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加强电网调峰工作若干规定》等文件的通知 / 第四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加强电网调峰工作若干规定》等文件的通知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所有并网的发电厂都有责任、有义务参加电网调峰。电网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根据经济调度的原则实行全网统一调度。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