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加强电网调峰工作若干规定》等文件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发电厂调峰管理
第二十二条
各电管局、电力局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火电机组参与调峰后发电量指标、煤耗指标、燃油指标、检修间隔、检修费用、临检次数及各项安全指标等项内容的内部补偿政策,并根据设备实际调峰情况予以补偿。
- 制定机关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发电厂调峰管理
各电管局、电力局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火电机组参与调峰后发电量指标、煤耗指标、燃油指标、检修间隔、检修费用、临检次数及各项安全指标等项内容的内部补偿政策,并根据设备实际调峰情况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