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加强电网调峰工作若干规定》等文件的通知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加强电网调峰工作若干规定》等文件的通知第二十一条第三章 发电厂调峰管理第二十一条各电网应结合推行内部经济责任制,采用追加和扣减上网电量、峰谷电价和分时考核电量等办法对发电厂调峰工作进行考核和奖惩。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