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加强电网调峰工作若干规定》等文件的通知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加强电网调峰工作若干规定》等文件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三章 发电厂调峰管理第十九条各电管局、电力局应根据电网设备的具体情况与峰谷差的要求,有计划地安排提高水、火电设备调峰能力的技术改造与科学试验。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