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第八条第八条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应当自收到审查申报材料起,10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需要审查并书面通知运营者。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