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第二条

第二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以下简称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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