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五条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认为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网络产品和服务,由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按程序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查。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