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要求提供补充材料的,运营者、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予以配合。提交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入审查时间。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