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第九条

第二章 安全生产保障

第九条

出海作业人员应当接受海洋石油作业安全救生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出海作业。 临时出海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