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第四十七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原石油工业部1986年颁布的《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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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第四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