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第二十三条
第二章 安全生产保障
第二十三条
作业者或者承包者在编制钻井、采油和井下作业等作业计划时,应当根据地质条件与海域环境确定安全可靠的井控程序和防硫化氢措施。 打开油(气)层前,作业者或者承包者应当确认井控和防硫化氢措施的落实情况。
- 制定机关
- 应急管理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安全生产保障
作业者或者承包者在编制钻井、采油和井下作业等作业计划时,应当根据地质条件与海域环境确定安全可靠的井控程序和防硫化氢措施。 打开油(气)层前,作业者或者承包者应当确认井控和防硫化氢措施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