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第十八条

第二章 安全生产保障

第十八条

作业者和承包者应当加强防火防爆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划分和标明安全区与危险区;在危险区作业时,应当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审查。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