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对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电力质监机构)的考核管理,适用本办法。

电力质监机构是指受国家能源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电力管理部门)委托,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对电力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的机构。

制定机关
国家能源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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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