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章 审理机构和职责第六条审理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本机关审理委员会工作规程、议事规则等制度; (二)审理重大税务案件; (三)指导监督下级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