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第六条

第二章 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审理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本机关审理委员会工作规程、议事规则等制度; (二)审理重大税务案件; (三)指导监督下级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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