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第六章 执行和监督

第三十八条

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案卷的归档管理,按照受理案件的顺序统一编号,做到一案一卷、资料齐全、卷面整洁、装订整齐。 需要归档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案卷包括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审理报告以及有关文书。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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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