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