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逐步完善人工智能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规范,鼓励医疗机构加强人工智能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培训。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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