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器械使用安全事件,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医疗器械使用行为存在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件。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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