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中违反《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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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