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临床使用管理

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临床使用医疗器械,应当按照诊疗规范、操作指南、医疗器械使用说明书等,遵守医疗器械适用范围、禁忌症及注意事项,注意主要风险和关键性能指标。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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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