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章 临床使用管理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器械验收验证制度,保证医疗器械的功能、性能、配置要求符合购置合同以及临床诊疗的要求。医疗器械经验收验证合格后方可应用于临床。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