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临床使用管理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器械验收验证制度,保证医疗器械的功能、性能、配置要求符合购置合同以及临床诊疗的要求。医疗器械经验收验证合格后方可应用于临床。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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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