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使用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工作。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不适用本办法。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