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工作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机关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