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工作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制定机关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