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二章 防伪技术产品生产管理

第七条

国家对防伪技术产品及防伪鉴别装置(以下简称防伪技术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凡生产防伪技术产品的企业必须获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防伪技术产品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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