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三章 防伪技术产品的使用第十八条对防伪技术产品使用实行备案公告制度。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