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三章 防伪技术产品的使用

第十七条

政府鼓励防伪中介机构发挥防伪技术产品推广应用的桥梁作用,鼓励企业采用防伪技术产品。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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