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第二章 防伪技术产品生产管理

第十六条

国家质检总局对防伪技术产品质量实施国家监督抽查,地方监督抽查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实施。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