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章 防伪技术产品生产管理第十六条国家质检总局对防伪技术产品质量实施国家监督抽查,地方监督抽查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实施。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