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 / 第四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