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章 项目实施第三十二条资本金注入项目中国家资本金的会计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