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三章 计核方法

第二十九条

在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偷逃税款时,应扣除海关按照走私犯罪嫌疑人的申报计算的应缴税款。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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