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海关对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的计核工作,保障计核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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