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