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章 车辆监控第二十条道路运输企业是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的责任主体。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