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下简称卫星定位装置)以及相关安全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