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二章 系统建设

第十三条

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在监控平台中完整、准确地录入所属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基础资料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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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