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第七章 工资总额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工资增长与经济效益严重不匹配、内部收入分配管理不规范、收入分配关系明显不合理的企业,国资委将对其工资总额预算从严调控。

制定机关
国资委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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