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举报奖励,适用本办法。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